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1.患者健康教育內容應包括入院時、住院中和出院前三個階段,內容重點圍繞患者參與醫療服務過程并作出醫療服務決策時所需知曉的全部信息。
2.醫院實施健康教育的形式應多樣化,包括宣傳手冊、宣傳海報、講座、健康教育視頻等。也可借助新媒體、信息化手段或平臺,開展健康教育服務。 同時應將常規教育、及時教育和重點教育融入日常診療護理活動中。
3.科室應根據醫護人員的臨床服務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結合工作年限、職稱和學歷開展分層次的健康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溝通能力、健康教育載體相關信息技術等。
4.應在患者入院時、住院中、出院前進行健康教育評估。評估內容應包括患者的病情、家庭社會支持系統,患者及家屬的文化層次、認知能力、學習能力等。并記錄患者的健康教育需求評估結果。
5.醫護人員應結合患者及家屬需求,制定針對性、具體、明確、可行、可測量、可評價的健康教育目標。
6.在疫情防控狀態下根據防控要求制定住院患者及家屬的健康教育計劃。
7.醫護人員應根據計劃對患者和(或)家屬進行健康教育。
7.1 入院階段應至少包括病區環境、主管醫護人員、住院安全、探視制度、作息制度、暫時離院制度、陪伴管理制度、醫保制度等介紹。
7.2住院階段應至少包括疾病誘因、臨床表現、診療方案、給藥途徑、藥物作用、用藥注意事項及不良反應;手術相關宣教(手術方式、風險、準備、配合等);飲食、運動和康復等指導;住院費用、耗材使用、自費項目以及其他需知情同意的內容;各項檢查、治療和護理操作的目的、注意事項及并發癥的預防。
7.3出院階段應至少包括出院后休息、運動、康復鍛煉、飲食、用藥、生活習慣及復診事宜等。
8.醫護人員應及時、全面、動態記錄。記錄內容應至少包括健康教育時間、內容、形式、效果評價、實施者簽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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