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醫療糾紛解決途徑
根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因醫療糾紛發生的賠償問題,患者及患者家屬可以依法采取以下途徑解決:
一是醫患雙方自愿平等協商;
二是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地址:十堰市柳林路46號,電話: 8687827);
三是向醫療糾紛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即十堰市張灣區衛生健康局(地址:十堰市公園路85號張灣區衛生健康局,電話: 8658327)申請行政調解;
四是直接向人民法院(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地址:十堰市郵電街12號,電話:8617312)提起訴訟;
五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途徑。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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